民政局区划地名科工作职能

     ·拟订我区行政区划、地名管理和行政区域界线管理的地方性规定并组织实施;研究、提出我市行政区划布局和调整建议;
     ·负责乡镇(街道)、县(市、区)行政区域的设立、撤销、调整、更名和界线变更及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申报工作;
    · 承办我市辖区地名命名、更名工作及指导审核全市地名的命名、更名,监督检查标准地名的使用;组织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,推行地名标牌国家标准;调查、收集、整理地名资料,组织我市地名图、录、典、志的编篡工作;
     ·管理地名档案和地名信息系统,开展地名信息咨询服务;指导县(市、区)地名管理工作;
     ·组织、协调和指导县(市、区)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行政区域界线界桩标志;
    ·参与省市际边界争议的调查,负责县(市、区)边界争议的调查和调处;
     ·收集整理和管理行政区域界线档案。